廣告在我們的社會中扮演著主導角色:塑造形象、傳遞訊息、影響觀念。廣告和媒體仍然過於頻繁地濫用女性形象,貶低女性的角色並侮辱其尊嚴。除了傳統媒體之外,新技術也扮演著關鍵角色,這些技術可能持續 perpetuare 男性和女性的刻板印象,並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面。新媒體對公共當局來說較難規範,至今,關於社交網絡和新媒體對新一代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,尚缺乏足夠的資訊。
隨著公眾意識的提升,對於 制定真正的規範規則 的需求也日益增加,以避免對影像的歧視性和侮辱性使用。
為此,帕拉佐·馬里諾市政委員會於2013年6月28日通過了名為「關於歧視性及損害女性尊嚴廣告的基本指導方針」的決議,制定了對市政府管理的廣告空間張貼訊息的評估規則。藉此,米蘭市加強了其承諾,確保廣告看板始終遵循尊重男女平等機會的標準,避免使用貶低個人尊嚴的刻板印象。
然而,今天的數據和研究顯示,電視仍然是全國主要的信息來源。因此,一方面關注新媒體的運作非常重要,另一方面也應持續監督電視頻道如何呈現女性形象,並廣泛傳播相關結果及其可能的影響。
7月1日於「列奧納多·達文西」科學與技術博物館舉行的會議,因此成為反思媒體——電視、網際網路及社交網絡——如何傳遞訊息及其所產生影響的良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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